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有關事項的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有關決策部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中心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切實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活動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采購中心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不見面開評標的優勢,采購活動不搞“一刀切”,積極履職盡責,科學合理有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F結合中心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齊玉柱
副組長:索利亞
成員:秦國舜、楊正、烏日圖、蘇雅拉圖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科。負責統籌協調具體事項,督導檢查各業務科室開展政府采購工作情況。
二、工作措施
(一)合理安排政府采購活動。根據疫情防控和實際工作
需要,積極履職盡責,科學合理有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二)對已發布暫停公告的采購項目,要積極與采購單位
溝通,根據采購項目需求及特點合理確定恢復時間,并充分做好開標評審前期準備工作;
(三)采購單位對確需開展的采購項目應說明理由;
(四)中心工作人員在與交易管理處協商落實采購項目的具體開評標時間以及評審場所預約等事項后,再擇期發布項目變更公告;
(五)疫情防控期間所涉及采購項目原則上采用在線投標、
網上開標、線上結果確認,方案演示可通過在線視頻演示,異議澄清可通過線上或電話完成;
(六)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項目評標評審專家的抽取方式和方法嚴格按照內財購[2020]73號、內財購[2020]79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疫情防控期間涉及政府采購項目質疑的,為保證質疑渠道暢通,當事人可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辦理。待疫情結束后即恢復現場業務受理;
(八)中心工作人員在項目評審過程中發現采購單位或評標評審專家存在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應及時向財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舉報;
(九)中心工作人員在項目評審過程中必須全程佩戴口罩,自覺接受現場體溫測量等安全防控檢查。
中心全體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積極履職作為,不斷提升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為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實保障。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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